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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

Super User    发布于:2015/12/29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根据国发〔2015〕2号《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和湖南省有关工作部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养老保险。现将公司启动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范围

在公司工作的下列人员属于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范围:

与学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的人员(含实行企业化管理且原有威廉希尔身份的人员)、学校批准内退、病休人员,校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的待聘人员和与学校签订《停薪留职协议》的人员,所有退休人员。

根据湖南省社保中心答复意见,全职聘用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暂不参保,待明确后,按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离休人员不纳入养老保险改革范围。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学校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不需要参加养老保险。

二、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

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20%。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一致,与养老保险捆绑缴纳。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公司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需按湖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组织实施工作机构

集团成立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韩旭副董事长任组长,人力资源处、离退休处、校工会、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政策宣传等工作。

成立临时工作机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启动工作办公室(简称社保办),承担系列操作事务与政策咨询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处副处长胡建国兼任,工作人员暂由人力资源处和离退休处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地点设校办公楼203室。

四、工作任务

(一)参保信息采集(含在职、退休人员)。具体步骤为:

社保办根据现有数据库情况采集信息→教职工个人核对并补充信息→人力资源处、离退休处和单位核实需补充或调整的信息→个人对信息签字认可→社保办收对信息采集表、组织完成信息入库。

(二)参保员工身份审核。具体步骤为:

人力资源处、离退休处分别制作编制内员工花名册→送教育部审批盖章→送省人社厅编制处审批盖章。

(三)工资标准调整及《退休审批表》调整审批。具体步骤为:

人力资源处制作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标准花名册、离退休处制作在册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花名册→报省人社厅工资处审批。

人力资源处、离退休处重新编制2006年7月以来退休人员的《退休审批表》→报省人社厅工资处审批。

(四)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具体步骤为:

社保办准备《社会保险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等材料→向省养老保险局申请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五)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具体步骤为:

社保办制作或准备《基本养老保险首次参保在职人员基本信息表》、《编制实名审批表》、《2014年10月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标准花名册》、《2014年10月编制内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花名册审批》等材料→向省社保中心申报职工第一次参保审核→协助信息录入省社保系统→办理个人社会保障号码,进行人员参保登记处理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

(六)预扣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具体步骤为:

社保办与省社保沟通缴费基数计算事宜报学校审定→人力资源处按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分别计算单位和个人养保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额度→按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分别计算出单位缴费额和个人缴费额→向省社保中心分别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和职业年金→个人缴纳金额入工资册预扣发。

(七)清理、转移社保关系。办理2014年10月-2015年12月调入人员参保、调出人员停保;办理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已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清缴及关系转移;办理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调入调出人员社保关系转移。

(八)领取与发放参保职工社保卡,按省社保要求完成其他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启动工作办公室负责政策宣传与咨询解答工作,集中组织政策宣传培训。各单位要根据有关政策宣讲提纲(见附件),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养老保险事关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坚持正面宣传,正确解读政策,防止误读误解和炒作,让全体教职工充分理解、积极支持改革。

(二)准确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教职工、退休职工的信息采集和核实确认工作。职工姓名、出生日期的修改以及工作日期、工作间断时间,须经人力资源处确认;其他栏目信息的修改由各单位把关并负完全责任;处级干部有关基本信息按2015年组织部对干部档案清理核查后确认的结果填报。

特此通知。

附件:政策宣讲提纲